各類所得扣繳辦法

關於律師事務所報稅問題~~

請問律師事務所報稅問題:1.要節稅的發票是於每年五月報稅時一起交給國稅局嗎?2.還有如果沒有營登事OK的嗎?但是我們有統編...我們老闆沒有請會計師我真ㄉ快暈倒了..3.還有扣繳憑單是在一月底前就要弄好ㄉ嗎?AND我們ㄉ房租一個月是14000照實報吧.他有上限嗎?4.我剛接手之前ㄉ發票都還在ㄟ包括97/1-97/12得這樣5月報稅的時候可以一起拿過去嗎?5.聽說每月收入超過2萬就要到國稅局申報是這樣嗎?拜託各位大大幫我解答吧..3Q
律師事務所是屬於執行業務者

所以

是不會有營利事業登記的

扣繳憑單是一月底前要申報完成沒有錯

至於您事務所的房租要怎麼申報您應該去看租約怎麼寫的才可正確判斷(有的房東不給報的.....)。

律師依法也是要設帳(原則採現金基礎)記載各項會計事務的

5月底前申報只要填寫執行業務所得報告表申報就可以了

憑證(發票...等)那些是等國稅局查帳時才會向您調閱。

設帳及查核的部份您可參考下面兩個法令:執行業務者帳簿憑證設置取得保管辦法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G03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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