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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

三樓的房子有灑水頭能不能拆掉呢

法規不是規定10樓以上才需要窗灑水頭嗎 ? 如果社區大樓三樓的房子有灑水頭 拆掉會違法嗎?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十 七 條  左列場所或樓層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 一、十層以下建築物之樓層

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所列場所使用

總樓地板面積在 三百平方公尺 以上者;供同款其他各目及第二款第一目所列場所使用

樓地板面積在 一千五百平方公尺 以上者。

二、建築物在十一層以上之樓層

樓地板面積在 一百平方公尺 以上者。

三、地下層或無開口樓層

供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列場所使用

樓地板面積在 一千平方公尺 以上者。

四、十一層以上建築物供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列場所或第五款第一目使用者。

五、供第十二條第五款第一目使用之建築物中

甲類場所樓地板面積合計達 三千平方公尺 以上時

供甲類場所使用之樓層。

六、供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一目使用之場所

樓層高度超過 十公尺 且樓地板面積在 七百平方公尺 以上之高架儲存倉庫。

七、總樓地板面積在 一千平方公尺 以上之地下建築物。

前項應設自動撒水設備之場所

依本標準設有水霧、泡沫、二氧化碳、乾粉等滅火設備者

在該有效範圍內

得免設自動撒水設備。

法規不是規定10樓以上才需要窗灑水頭嗎 ? 如果社區大樓三樓的房子有灑水頭 拆掉會違法嗎? Ok!

A:閣下社區大樓是屬於【集合住宅】

當初消防送審資料

是否依第二款──【二、建築物在十一層以上之樓層

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者】

那當然三樓的房子不需要裝設灑水頭。

如牽涉到其他款項如:1、3、4、5、6、7款

檢討消防設備圖說

就要整棟裝設

那3樓房子就必須要裝設灑水頭

當初建商消防送審資料必定是『卡』到某一項條款

不然建商不會哪麼笨

要整棟裝設自動撒水設備

建議你不要私自拆掉

可以請求當地消防局災害預防科

請求解釋。

其實裝設灑水頭

也不錯

多一層消防設備保障

如有裝潢考慮

可以修改為美觀型灑水頭。

將近30年塗料界學習經驗11年消防設備師學習經驗 參考資料 消防工作 經驗
除了樓上說的法條外極有可能你們那棟大樓是1.工業住宅2.市場用地所以會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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