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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
去年6月我得獎繳15%稅,現在去稅捐處退稅可以嗎?
去年6月我得獎繳15%稅
現在拿各類所得扣繳免扣繳憑單(電子申報專用)
去稅捐處退稅可以嗎?
您說的
有扣繳憑單的單據是嗎?那您早該在今年度5月份就要把該張單據拿去申報所得稅的時候用。
您說您還沒有開始賺錢
假設您還沒有滿20歲
或已滿20歲但仍為學生的身份
且受家人扶養
那您就要把這張應為「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的扣繳憑單併入扶養您的親屬的所得總額當中計稅。
能不能退稅不一定
要看扶養您的親屬的所得高不高。
假設您的父母申報扶養您
然後所得稅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額為五千元
但您的「可扣抵稅額」僅有四千元的時候
那麼是無法退稅的
只能申報這張已繳稅的四千元稅金的扣繳憑單
讓您的父母的應納稅額從五千元扣掉四千元後成為一千元
「無法退稅」。
但若是您父母的應納稅額低於您去年度已繳的15%稅額
那麼可就其差額退稅。
若您父母的應納稅額為0元的話
您的稅額即可全額退回。
另一種情形
是您已滿20歲且非學生身份。
這種情況下
沒有收入的您
是可以拿這張扣繳憑單去申報然後全額退稅的。
不過
現在已經過了申報期間
您應該要填具「綜合所得稅更正申請書」(網址如下: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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